关于《黄竹坑路 7 号地块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25-08-11 点击量:48
依据《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指引(2024年版)》相关规定,现将《黄竹坑路7号地块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黄竹坑7号地块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面积7478.80m2。地块东侧为空地及道路,西侧为道路,南侧为施工工地,北侧为空地。地块历史入驻重点行业企业为深圳市东晟电镀实业有限公司。根据《深圳市2015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深圳市东晟电镀实业有限公司历史上属于深圳市重点排污单位。因此,按照“拟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变更土地用途或拟收回、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要求,本地块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地铁19号线工程项目(碧岭段)用地示意图,本地块具体规划为轨道交通停车站和道路,因此本次调查按二类用地开展。
二、地块历史和现状
地块范围内历史企业为深圳市东晟电镀实业有限公司,地块内建筑已于2021年4月底拆除完毕,拆除过程中无外来填土。
三、调查工作开展
本地块调查工作由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开展,主要包括污染状况分析、人员访谈、现场钻孔采样分析和调查报告编制等。地块在2025年1月-3月期间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根据检测结果发现地块存在土壤和地下水超标情况,并于2025年4月直接进入详查阶段,至2025年8月完成详细调查工作。
四、调查主要结论
(一)土壤调查结论本地块土壤存在六价铬、铬、铅、钴、镍、砷、氯乙烯、三氯乙烯等指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或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土壤超筛面积为7478.80m2,超筛方量为72576.22m3。
(二)地下水调查结论地下水存在六价铬、铬、镍、铜、铅、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顺式-1,2-二氯乙烯、苯等指标含量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其中第一层地下水超筛面积为7478.80m2,第二层地下水超筛面积为7478.80m2。根据调查结果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部分指标超过相应的风险筛选值或评价标准,可能存在人体健康风险,需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指南的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委托单位: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
编制单位: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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